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会是在北京化工大学校友总会指导下,由上海市校友自愿结成的联谊性、区域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继承和弘扬北京化工大学的优良传统;立足长三角,团结和联络各界校友,加强校友间、校友与母校、母校与社 会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加强合作,开展各类交流活动;支持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创新;积极为母校的改革与发展,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贡献力量。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化工大学、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上海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上海市,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
办公及通讯地址为:闵行区联川路258号浦江智地精品商务园3号楼6层。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 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母校与社会之间的联系;
2. 接受校友、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的各项捐赠,吸引投资办学,促进校友间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促进校友为母校的发展和国家建设作贡献;
3. 开展学术交流,组织联谊活动;
4. 每月编辑一期电子版《北化上海校友通讯》,建设和维护上海校友会官方网站:www.buctaa.sh.cn,微信公众号:buctaa。巴克特传媒:buct021
5. 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校友会宗旨的其他群体性的校友活动。
第七条 本会会员均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北京化工大学的校友包括:北京化工大学(含北京化工干部管理学院)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曾在北京化工大学(含北京化工干部管理学院)任教、任职者;院系调整并入和转出北京化工大学的其他校系教职员工和学生;
2. 拥护本会的章程;
3.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 对北京化工大学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非本会会员,可授予名誉会员资格。
5. 上海市以外的校友也可以申请加入上海校友会成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提交申请/个人信息登记表(通过二维码填写电子系统登记表,见本文末尾二维码);
2. 经秘书处沟通、确认、通过,不收取任何会员费;
3. 由秘书处核对录入信息,并经【北化人】小程序核实,颁发统一不变编码的电子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参加;
3.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 可享用上海校友会专用的挂牌标识;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 向秘书处反映情况及提出建议,提供有关资料;
4. 爱护母校声誉,关心母校发展,积极参与母校开展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5. 为母校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6. 及时向本会更新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会员信息。
7. 完成本会交办的力所能及的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会员分类管理
1. 通过填写会员登记表加入上海校友会成为会员,通过填写企业家会员登记表加入企业家俱乐部成为会员。两类会员由秘书处联络部确认校友身份后生效。
2. 会员通过注册微信公众号和微信会员群(注解:目前已有6个群,每群限制 500 人)进行分组管理,非会员也纳入微信普通群组管理。开展相关活动时,优先顺序为:会员校友(可携带家属)、非会员校友、会员校友的其他朋友。
3. 秘书处相关人员在执行规则过程中故意违背的,知情人可以直接向理事会或秘书长反映,必须予以纠正。投诉信箱ts@buctaa.com。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与降级
1. 以下情况出现时,视为退会:
会员书面或电话通知会长、副会长或秘书处要求退会。
2. 会员降级
1.1 主席团(小中欧模式):履行会长、执行会长运作功能,确定校友会的发展方向,对紧急事项快速做出重大决策,对大型任务提供最高管理策划。
1.2 校友部:广泛联络长三角地区校友,扩大校友圈;发展会员校友、发现企业家校友;推荐理事会成员,为活动筹备经费;协调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及人员召集。
1.3 宣传部:创建巴克特传媒,与母校宣传对接,利用互联网web/app/bili/tiktok等方式推广,做好校友会宣传推广工作;宣传母校、扩大影响力,为提高泰晤士等国际排名的校友会因子贡献分值;设立采编小组,负责采访报告、校友会宣传等运作。
1.4 体育部:以健康生活为目的,组织校友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组团校友周边游、要风景/强度/安全平衡兼顾;组团参加兄弟校友会的健身活动。
1.5 论坛部:负责上海校友会论坛和沙龙的组织实施,北口沙龙面向高层管理及商务合作论坛,要创造化大品牌;南口论坛主要面向广大校友,从资源收集储备、拓展视野,到增加管理知识,逐步走向开设公司运作。
1.6 财务部:负责校友会及校友会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管理校友会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负责建立账册、报销凭证体系、出具年度财务报告;负责按章程接受理事会代表的审计进行财务年度审计及出具报告,确保校友会正常所属的的正常资金。
1.7企业家俱乐部:对俱乐部依会员化管理与服务,内年定期策划3~4项增值活动,优先提供北口沙龙服务;筹划校友企业的投资项目,参与IPO;利用校友会及在沪高校联盟资源,组织跨境旅游服务。
1.8 巴克特传媒(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退税服务,为校友会筹款;提供工商注册及代理记账等远程服务;定期组织访问优秀企业并全方位推广。
1.9 北口技术咨询:提供社会综合资源合作服务包括陪标服务;作为校友会对公账号接受各方捐款和开票;协调管理和运作NGO民非组织。
1. 会费;
2. 捐赠及校友赞助;
3. 政府资助;
4.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5. 利息;
6. 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会按照以下规定按年度收取会费。
1. 会费收取原则为:无重大事项年度减免收取(简称闲时)会费,有重大事项年度收取标准会费。
2. 理事会成员超出标准会费的部分为赞助经费。
3. 重大事项是指:理事会换届大会、校友会年度大会(超过200人规模的)、校庆逢5逢10节点、母校安排的其他重大项目等。
4. 标准会费:
4.1 会长(社团法人),年费 50000 元(闲时 15000元);
4.2 轮值会长,年费20000(闲时 6000元);
4.3 名誉会长,赞助费用不少于 50000;
4.4 副会长,年费10000 元(闲时 3000元);
4.5 理事,年费 1000 元(闲时300元);
4.6 顾问,不收取年费;
4.7 会员,不收取年费。
5. 每年的会费收缴需在当年的2月底前完成,适用时由秘书处开具校友会所属企业普通发票或社团专用票据。当有重大活动的年度(如换届大会、超过200人的年会)、总会安排的重大活动等情况下,秘书处可以发起校友赞助活动,捐助者将按照本章程的“第三十条 4”款规定予以荣誉公布,并颁发捐赠证书。
6. 对于有重要贡献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理事会成员,经本人提出申请,会长和秘书长确认后减收或免收年费。
7. 校友会秘书处组织的各类专项活动按AA原则收取基本费用,缺口由校友会会费支付。AA制收费不开具社团票据。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秘书处负责建立详细的收支账目和社团票据开具登记清单供核查组年度审查。
第三十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秘书长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负责,经费支出事项由秘书长批准,确保财务凭证和单据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1. 校友会各相关成员为校友会活动资源支付了费用且不需要在秘书处报销的,经秘书处 确认,列入该校友对校友会的捐赠贡献。
2. 秘书处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 每年四季度由理事会成员及会员校友代表不少于3人组成核查组,对经费筹集及年度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编制《年度经费使用报告》。
4. 收取的费用级收到的赞助费用或物品,将在一个月内公布到北京化工大学上海校友会官方网站的荣誉页面,提交搜索引擎检索(www.buctaa.sh.cn/honor/),并同步发布到微信公众号BUCTaa。
第三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可行时)的财务人员,单独设立会计记账岗位、出纳岗位。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提前一星期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民政管理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和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条 本会专职人员(适用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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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历史:
2024年5月4日,修改部分错别字及不通顺语句,单列了财务管理部及职责。
2024年7月31日,从上海校友会官方网站拷贝过来,修改了第二十条的部门名称,完善了企业实体功能表述。
起草:储德根
修订:储德根,2025.1.24
审核:第六届理事会
批准: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